尊敬、正直而又善良的公众,您好:
我叫吴宝香,来自福州市连江县敖江镇上山村,现实名向您倾诉刘*明(本人老公的二哥,简称“刘”)霸占我们家宅基地及房屋后推倒违法扩建、侵吞巨额补偿款、当地法院法官枉法裁判致我遭受重大冤屈的事实过程——
(相关资料图)
我和老公(刘用心)的房子是在敖江镇上山村朝新路21号,于1988年造的(65.5平米),有《土地使用证》及《城镇(国有集体)土地登记申请书》等。我们一家人1992年去外地打工一朝回家被擅自拆除才得知自家房子被刘非法占用拆除并扩建为1500平米的七层大楼。
刘*明严重的具体违法行为是:
1、刘听到本人房子宅基地有连江县通港大道项目拆迁拆的消息后便动了歪脑筋。从本人公婆家骗走《土地使用证》及发票(我和老公长年在外打工,居无定所,把《土地使用证》及发票寄放在公婆家),霸占我家房产,后又违法扩建,没有手续。并且宅基地只有六十多平方,却被违建成一千五百多平米的七层大楼。
2、刘伪造了一份所谓的2007年6月“卖房契约”(本人夫妻名字都是伪造的),开具虚假证明。拆迁办负责人未经调查就将全部拆迁款给刘,控诉人怀疑刘和拆迁办负责人合伙欺骗国家财产近两千万(拆迁款)。
以上两项是上山村书记与刘串通合谋、共同违法造假的结果。
拆迁办负责人不分青红皂白,没有查清事实,仅凭刘一张伪造的买卖假协议和一份是刘从父母那边骗取来的是《刘用心的土地使用证》,便相信刘的,不分青红皂白就把所有的拆迁补偿房款全部给了刘,是有人一直包庇、偏袒行为,这事件必然有不为人知的内幕。
我们夫妻为了维护自身重大合法权益,2020年起诉到当地法院进行伸冤,没想到吴*光陈*忠法官袒护刘,拒绝接受我们夫妻对鉴定结果存疑的重新鉴定等一切合法行为,判决我们败诉,非法剥夺了我们的重大拆迁款项,实在冤枉之至;而且经过二审和再审,各级法院法官枉顾事实和法律,失职错判,导致我们的冤案无处申诉。
现在我们一家四口人无家可归,居无定处,生活非常困难,希望大家能够看一看,支持一个弱者的诉求。
综上,为了维护自身合法利益,我们夫妻一定要控诉到底,希望广大公众理解与支持!
谢谢
受害人(吴宝香):
联系方式:18017062936
附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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