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江苏永成披露了《招股说明书》,冲击创业板上市。
得益于奇瑞汽车、小鹏汽车、北汽集团、比亚迪等知名客户加持,江苏永成业绩增长迅速。
(相关资料图)
但就在公司接受IPO辅导前后,宁波永丙、黄埔斐君、清源知本等机构股东却突然选择将手中股份转出,主动退出了一次可能的财富盛宴,原因均为“出于自身投资规划考虑”。
此外,公司同时存在近5万平方米建筑未获产权证的情况,其中大部分为厂房、办公楼。
三年业绩翻倍,毛利率低于可比平均
江苏永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永成”)主营业务为汽车内外饰件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汽车的保险杠总成、仪表板总成、门护板总成、外侧包围。
2020年、2021年、2022年,江苏永成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88亿元、5.49亿元、7.26亿元;分别实现扣非净利润0.22亿元、0.5亿元、0.66亿元,三年时间成功实现业绩翻倍。
当然,业绩高速增长的不只是江苏永成。最近三年,其可比上市公司新泉股份(603179.SH)、金钟股份(301133.SZ)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分别为37.38%、35.62%,均高于江苏永成的36.69%,一彬科技(001278.SZ)、模塑科技(000700.SZ)分别为18.76%、12.07%,同样不算低。
其中,新泉股份2022年营收超过69亿元、模塑科技为76.63亿元、一彬科技为18.61亿元,规模均比江苏永成大上许多。
近三年,江苏永成毛利率分别为19%、24%、19%,均低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2022年公司研发费用率为3.55%,低于新泉股份、一彬科技、金钟股份的4.41%、4.52%、5.36%,高于模塑科技的2.79%。
《招股书》分析,2020年,公司整体收入规模偏低,单位产品分摊的成本上升,产品毛利率较低;2021年和2022年收入大幅增加,规模效应带动毛利率有所上升;2022 年,由于毛利率相对较高的部分外饰件和模具产品收入占比下降,导致当期毛利率有所下降。
此外,《招股书》同时提出“主机厂处于汽车产业链顶端,对于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结合规模效应的存在,营收数据相对较小,应该是江苏永成毛利率低于可比公司平均的另一个原因。
五大客户贡献超九成收入
全球汽车行业的发展实则处在瓶颈期。2017年之后,产销量开始出现下滑,虽从2020年开始有所回暖,但仍未突破前高。
我国同样如此。2012年至2017年,我国汽车销量从1931万辆增长至2888万辆,年均复合增速达8.38%。但2018年、2019年连续下滑,同比降幅分别为2.77%、8.23%。
如此背景下,江苏永成等汽车零部件企业,为何能实现业绩的大幅增长?
一方面在于汽车产能国内占比的提升。
根据世界汽车组织(OICA)公布的数据显示,2020年以来,我国汽车产量占全球比重较此前有了约四个百分点的提升,再加上技术突破或迭代后国产替代进程加速,国内汽车零部件企业市场空间得到一定拓宽。
另一方面在于新能源汽车业务的带动。
2020年至2022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复合增长率达80.11%,而我国2022年新能源汽车销量达688.7万辆,占世界比重近七成。
新能源汽车企业,正是江苏永成积极开拓的客户群体。截至目前,公司产品已经应用于比亚迪海洋系列、王朝系列,小鹏汽车P5、P7i、G3、G3i,奇瑞小蚂蚁,飞凡汽车R7、F7,北汽极狐阿尔法等众多新能源车型,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中,有51.16%来自新能源汽车方向。
表格来自招股书。
2022年全年,奇瑞汽车、小鹏汽车、北汽集团、比亚迪汽车、上汽集团五家公司合计为江苏永成带来了6.7亿元收入,占其总营收比重的93.17%。其中,2020年比亚迪贡献的营收近0.5亿元,2022年上升至1.22亿元,小鹏汽车2020年尚不在公司五大客户名单,2022年已经贡献了1.4亿元营收。
前五大客户带来良好业绩的同时,亦会增加大客户依赖风险。《招股书》显示,主机厂通常会采用“一品一点”的供货模式,将某一车型的某一特定的零部件,原则上只定点一家配套商进行生产。
如此状态下,“如果未来江苏永成在上述方面不能继续满足主要客户的要求,公司无法获取新的订单或者主要客户自身的生产经营发生了重大不利变化,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不止于此,与大客户,甚至具体车型的高度绑定,会导致下游产品降价风险快速传导至包括江苏永成在内的上游一级零部件供应商,如未能将压力向上游继续传递,或者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将降价压力予以消化,同样会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家机构IPO辅导前后选择退出
业务、业绩获得增长的同时,江苏永成也开始了资本运作之路。
2020年3月,江苏永成与中信建投证券签署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辅导协议》,开启IPO之旅。
在2019年9月,江苏永成原股东之一的黄埔斐君选择了退出,将所持全部股份转让给了常红霞。2020年8月20日,在IPO辅导协议已经签署的情况下,又有两家投资机构选择退出。其中宁波永丙将所持股份转让给了陆磊青;清源知本将股份转让给了森隆投资。
实际上,就在2019年1月30日,宁波永丙、黄埔斐君、清源知本等投资机构刚刚与江苏永成等签署了协议,约定公司2018年净利润不低于0.65亿元,同时需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A股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或科创板上市,否则需要进行股份回购。
在投资标的已经启动IPO辅导,且签订有“上市回购”协议的情况下,多家投资机构还是选择了退出,如此情况并不算常见。
南都记者注意到,《招股书》披露,三家公司给出的理由均是“出于自身投资规划考虑”。其中,黄埔斐君、宁波永丙背后均有地方国资背景。
受让方常红霞为目前江苏永成的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陆磊青则为“外部个人投资者”。
部分厂房、办公楼未获房产证
作为一家制造业企业,厂房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截至《招股书》签署日,江苏永成共拥有3项已取得产权证书的房产,合计建筑面积近5万平方米。
与此同时,公司还有4处房产未取得产权证,合计面积高达4.71平方米,不仅超过了已有产权证建筑面积,而且其中超4万平方米为厂房、办公楼及门卫室。
其中子公司河南俱成未取得产权证房屋建筑面积为2.31万平方米,用途为厂房及办公楼。
该房产存在未批先建情形,但该先行建设行为不违反相关政策要求,相关部门同意河南俱成:“在土地、规划、建设、消防、安监、环保等手续完备前先行建设,并免于行政处罚。”且“公司正积极推进不动产权证书办理”。
而据中信建投证券对于江苏永成的《辅导工作进展报告》,至少在2021年3月时,就已经表示河南俱成一处房产的房产证还未取得,“已督促发行人尽快办理相关权证”。
《招股书》提示,尽管当地住建部门已出具证明,明确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违法违规建设的行为,但因未办理产权证而产生损失的可能性仍然存在,进而对生产经营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采写:南都记者 缪凌云发自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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